联系人:郝经理
电话:0531-87215918
手机:155 8888 3659
156 0531 5677
传真:0531-87215918
网址:www.ccyfh.com
公司地址:山东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438号
GBZ 130—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
1.1 牙科摄影用X 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
5.5.1 牙科 X 射线设备使用时管电压的标称值应不低于 60 kV。
5.5.2 牙科全景体层摄影的 X 射线设备,应有限束装置,防止 X 射线超出 X 射线影像接收器平面。
5.5.3 口内牙科摄影的 X 射线源组件应配备限制 X 射线束的集光筒,集光筒出口平面的zui大几何尺寸
(直径/对角线)应不超过 60 mm。
5.5.4 牙科摄影装置应配置限制焦皮距的部件,并符合表 1 的规定。
表1 牙科 X 射线摄影的最短焦皮距
应用类型 | zui短焦皮距cm | |
标称X射线管电压60 kV的牙科摄影 | 10 | |
标称X射线管电压60 kV以上的牙科摄影 | 20 | |
口外片牙科摄影 | 6 | |
牙科全景体层摄影 | 15 | |
口腔锥形束CT(口腔 CBCT) | 坐位扫描/站位扫描 | 15 |
卧位扫描 | 2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