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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辐射铅门介绍国务院辐射安全防护条例(国务院令第449 号)

2019-12-10

防辐射铅门厂家介绍国务院辐射安全防护条例(国务院令第449号)

    我国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广泛,辐射事故频发,安全和防护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监管体制缺陷是造成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,原有的监管体制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客观现实,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由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,并以国务院第449号令颁发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.

     该条例是在国务院1989年颁发实施的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)(简称"44号令")的基础上修订而来的。"44号令”是我国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里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,对我国核技术利用的顺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。但存在严重局限性,例如:多部门负责,职能交叉;分段管理,对辐射源缺少“从生到死”的全程监管;缺乏放射源转移备案管理,信息沟通不畅;缺乏分类管理,监管的重点不突出;缺乏源头控制和闲置弃放射源返回和收储制度;辐射事故分级、报告制度不完善,应急反应能力不足等。这些限性.导致辐射事故频发,事故严重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也表现出与国际管理模式有大差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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